根据清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将区级统筹项目2020年第二期收益分配到镇的通知》和《山塘镇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投资所得收益的分配方案(2020年补充)》等文件精神,为使我镇所有贫困户达到稳定脱贫的成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收益分配来源:
1、清新区区级统筹扶贫项目分配我镇的2020年第二期收益92840.12元(面向全镇14条村有劳动力贫困户)
2、山塘镇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投资“扶贫+基地”项目2020年度收益分配余额39714元(面向镇9条分散村有劳动力贫困户)
3、区统筹的清远鸡、食用菌项目2020年分红因整户销户,收益由镇统筹分配的1215元。
以上3项收益来源合计133769.12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2020年11月上旬各村上报镇扶贫办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低的有劳动力贫困户、家庭确有困难的特殊困难户等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收益分配标准:
1、脱贫难度相对较大的低地村、花岗村贫困户,按人均1490元分配,合计15户52人,共分配77480元。
2、西沙、西尾、胜利、山塘、塘湾、回正、金亭马安、松岗、新兴、恒平岗坳等12条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低的有劳动力贫困户、家庭确有困难的特殊困难户,按人均1000元分配,合计16户56人,共分配56000元。
3、按以上两个分配标准分配后,剩余的289.12元划拨到低地村在收益分配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一户贫困户。
四、收益分配时间:
2020年11月20日前分配到相关贫困户并在广东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数据。
山塘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